成人高考政治:唯物辯證法的現象與本質!
2019-1-17 來源:本站 點擊:
一、現象與本質的含義
現象和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的外部聯系和內在聯系相互關系的一對范疇。
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系及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現。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是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內在聯系。本質是由事物內部所固有的特殊矛盾決定的。本質和規律是同等程度的范疇。認識了事物的本質,也就把握了事物的發展規律。
二、現象與本質的關系
現象和本質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
現象和本質是對立的,具體表現在:第一,現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人們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而本質則深藏于事物的內部,看不覓,摸不著,只能靠理性思維才能把握。第二,現象是具體的、個別的、片面的東西,而本質則是同類現象中一般的、共同的東西,因此,現象比本質豐富、生動,本質則比現象單純、深刻。第三,現象是多變的、易逝的,而本質則是相對穩定的。
現象和本質又是統一的,具體表現為二者的相互聯系、相互依存。本質是現象的根據,本質決定現象,并通過一定的現象表現自己的存在;現象又總是從不同的側面表現事物的本質,它的存在和變化,歸根到底是從屬于本質的。現象表現本質,從正面直接表現本質的現象稱為真象,而從反面歪曲表現本質的現象則稱為假象。假象也是客觀的。
現象和本質是辯證統一的,如果只看到現象和本質的對立,否認它們的統一,即認為人們只能認識現象而不能認識本質,則犯了形而上學和不可知論的錯誤。相反,如果只看到現象和本質的統一而看不到它們之間的對立,即把現象和本質看成是一個東西,就犯了詭辯論的錯誤。
三、現象與本質辯證關系的意義
現象和本質辯證關系原理對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
首先,現象和本質的對立與統一,表明科學研究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
科學研究的任務就在于通過對大量現象的研究去發現本質,達到對事物的科學認識。
其次,在實際工作中,要把現象看作入門的向導,透過現象去認識事物的本質。
怎樣才能透過現象抓住本質呢?具體說來:
第一,在實踐的基礎上要觀察和了解大量生動的具體現象,盡可能占有豐富而真實的感性材料。這是由現象到本質的前提條件。
第二,對所占有的感性材料進行科學的分析研究,在這個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區分真象和假象,分清主流和支流,不要被假象、支流所迷惑。
第三,通過現象取得對事物本質的認識以后,要以此為指導去研究新的現象,從中發現更深層次的本質。由現象到本質,再到更深刻的本質的認識,這是一個永無止境的辯證發展過程。